新《商标法》第十九条:不以使用为目的、明显超出正常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不予注册,恶意申请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解读新《商标法》关于恶意商标申请的不予注册、警告罚款和注册商标无效规定。 2026-10-01 第十九条商标无效宣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