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给出的判断顺序是:先看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同一种或类似,再从商标的“形、音、义”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判断。判断时采用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作为标准,并结合隔离观察、整体比对和要部比对。依据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公告发布于2021-11-16,自2022-01-01起施行;本页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商标查询时,为什么要先看商品是否类似?

商品或服务是否同一种、类似,是判断商标近似前需要先解决的问题。《指南》对类似商品的界定是:

“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、用途、主要原料、生产部门、销售渠道、消费对象等方面基本相同或者有密切联系的商品。”

认定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、服务时,以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和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作为参考。以上依据均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自2022-01-01起施行;本页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因此,进行商标查询时,不能只看两个标志的文字或图形,也不能跳过对指定商品、服务的比较。判断顺序应当是:

  1. 查看指定商品或服务;
  2. 判断其属于同一种、类似,还是存在差异;
  3. 在此基础上继续比较商标标志本身。

商品类似之后,怎样比较“形、音、义”?

《指南》原文规定:

“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‘形、音、义’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,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为标准,采用隔离观察、整体比对和要部比对的方法,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。”

这段话明确了商标标志的比较范围和方法:包括“形、音、义”和整体表现形式,并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为标准。判断过程中还要使用隔离观察、整体比对和要部比对。依据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自2022-01-01起施行;本页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《指南》还明确:

“在商标注册审查中,判定相同、近似主要考虑商标标志本身的近似程度。”

这里的重点是商标标志本身。《指南》就中文商标给出的判断规则是:

“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,仅字体或设计、注音、排列顺序不同,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,判定为近似商标”

对于文字商标,《指南》的表述是:

“商标文字或显著识别部分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,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,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,判定为近似商标”

上述规则均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自2022-01-01起施行;本页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是否构成近似,最终仍要结合相关公众混淆、注意力以及标志整体情况判断,不能只抽取某一个相同字词直接下结论。

为什么既要看整体,也要看主要部分或显著识别部分?

《指南》对整体比对与要部比对的关系说明得很直接:

“整体比对是基础,但同时需考虑商标的主要部分或显著识别部分,如果两商标的主要部分或显著识别部分相同或者近似,也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。”

这意味着,整体比对并非唯一环节。判断时既要考察商标整体,也要查看主要部分或显著识别部分。两商标的主要部分或显著识别部分如果相同或者近似,也可能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。依据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自2022-01-01起施行;本页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按照《指南》的表述,可以把判断结构整理为:

判断环节 《指南》规定的关注内容
商品或服务 是否同一种或者类似
标志本身 从“形、音、义”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判断
判断标准 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
比较方法 隔离观察、整体比对、要部比对
特别关注 商标的主要部分或显著识别部分
混淆因素 主要部分或显著识别部分相同或者近似,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

资料来源: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2022-01-01起施行;本页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相关公众的注意力会怎样影响判断?

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和认知力,是《指南》明确采用的判断标准。商品价格、购买渠道等因素会影响相关公众的注意力,而注意力水平又会关系到其对不同商标差异的辨识程度。

《指南》的表述是:

“对于普通日用品,相关公众的注意力较低,对不同商标的差异辨识度较弱。但对于价值比较高的产品,如汽车等,相关公众在选购时注意力更高,对不同商标的差异辨识度更强。”

也就是说,不能脱离商品相关公众的实际注意条件,只对两个标志作机械的文字或图形对照。依据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自2022-01-01起施行;本页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商标查询结果能直接说明什么?

商标查询可以帮助读者查看相关商标信息,但查询结果本身不等同于审查结论。商标近似判断还要依《指南》规定,依次处理商品或服务是否同一种、类似,以及商标标志本身的“形、音、义”、整体表现形式、主要部分和显著识别部分。

中国商标网设有“商标近似查询”“商标综合查询”和“商标状态查询”等栏目。但官方页面未写明这几个栏目各自完整的官方功能说明,也未取得查询系统的具体检索方式说明,因此本文不补写相关操作细节。

查询数据还可能存在滞后性。关于申请后多久能够在网上查到,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天数。中国商标网如有升级改版或服务暂停安排,应以商标网最新公告为准。

以上查询信息的状态说明依据中国商标网公开答复;本页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常见问题

官方商标近似判断的第一步是什么?

先看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同一种或类似。《指南》对类似商品的界定,包括功能、用途、主要原料、生产部门、销售渠道、消费对象等方面基本相同或者有密切联系。依据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自2022-01-01起施行;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商标文字读音相同就一定近似吗?

不能只依据读音相同作判断。《指南》同时表述了读音相同或者近似,以及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,并结合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这一条件。依据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汉字相同就一定是相同商标吗?

也不是。《指南》所述情形是: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,仅字体或设计、注音、排列顺序不同,同时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产生混淆,才判定为近似商标。依据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整体比对之后为什么还要进行要部比对?

《指南》明确,整体比对是基础,但还要考虑商标的主要部分或显著识别部分;如果这部分相同或者近似,也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。依据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462号《商标审查审理指南》,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商标查询为什么不一定能查到刚提交的申请?

官方页面只说明查询数据具有滞后性,关于申请后多久能够在网上查到,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天数。读者应以中国商标网实际展示的信息和最新公告为准;本页核实日期为2026-10-0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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